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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龙台镇大庄村党支部副书记魏禄保接受纪律审查
2021年3月30日,龙台镇大庄村党支部副书记魏禄保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武山县公安局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15日,武山县纪委监委对魏禄保进行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