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04

2019年,武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创新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化解社会矛盾,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关于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县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切入点,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融入到政府各项工作中,推进政府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2019年,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及时完成了依法治县工作机构的调整,全面完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完成中共武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两规则一细则”“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同时,认真贯彻《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在全县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着力夯实法治武山县建设各项基础。

(二)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我县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从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入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我县把依法行政作为管理社会和经济事务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充实调整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统筹推进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各乡镇、行政执法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从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依法促进科学民主决策。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决策过程,健全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规范了行政决策程序,建立了领导定期接待群众、听取民意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政、议政,积极引导公众有序、有效参与,共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各乡镇、各部门领导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对依法行政工作更加重视,对政府法制工作更加关心,全县自上而下形成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三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各执法部门将执法职权分解到了具体的执法机构、岗位和每个环节,明确了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确定了执法部门、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人员的具体的执法职权、标准、程序、责任,科学合理地划分出了各执法部门、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人员的“权力清单”,为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依法行政考核实施办法、依法行政核标准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大了对执法过错责任和错案的追究力度,促进了执法工作的依法进行。

二、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作用

加强行政行为的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县政府在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司法及社会舆论监督的同时,还自觉做好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工作。一是严格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是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环节。我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程序上,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大原则为宗旨,扎实有序地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报送、发布、清理等一系列工作,从政策源头上,有效保证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较好地遏制了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不良行为。在规范性文件内容上,以努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制约因素为原则,突出关注民生,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2019年以来,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对各单位的268项证明事项保留清单进行了汇总,对2014年8月1日以来的1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留4件,修订4件,废止5件。二是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制度是政府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自我纠错的重要法律制度。为此,自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积极进行宣传,把法律交给群众,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运用行政复议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快速高效、简易便民、不收费用、解决实际问题等特点,注重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坚持以依法、公正、及时、认真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符合行政复议法受理要求的案件,积极受理,不推诿,审查案件时平等对待行政机关和主张权利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宗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五轮执法换证工作,按照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审查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资格。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严格了持证执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实施执法过程中都能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切实做到了“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手续完备”的执法规范要求。四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行政决策落到实处。由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先后组织由执法、建设、工商、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整治工作组,开展以整治城区环境卫生、市场秩序和网吧管理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以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契机,坚持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对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执法评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有效提高了执法部门的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措施,确保了部门行政行为的依法有序进行。

三、深化体制改革,把建设法治政府引向深入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群众关注的敏感点,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我县从建章改制入手,细抓严管,激励约束,有力地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工作,设立了行政服务中心,采用“一门受理,窗口运行,统一收费,承诺办结”的“一站式”服务方式,不断强化了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坚持在行政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和提高办事效率下功夫,对中心办公环境进行了改善,严格按照《武山县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服务中心运行,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我们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入手,对影响政府职能转变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精简,二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在县政府网站上开辟了政务信息专栏,对重要信息实行网上公开,有效方便群众查阅。三是着力提高服务水平。我们在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推行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长效机制,促使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办事公正、快捷、廉洁,提供“零缺陷”服务,全县发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四、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为政府各项工作保驾护航

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政府部门的法治机构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参谋、助手和顾问。一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事务股的决策参谋助手作用,确保政府决策科学合法。行政决策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为确保县政府决策的合法,我县十分注重发挥政府法律事务的职能作用,就重大事项的合法性问题参与意见,并规范了县政府批准的涉法案件处理程序,明确重大涉法问题由县司法局牵头协调办理。在作出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处理其他重大的涉法事务前,先听取司法局的意见,再由法律顾问进行充分论证,两道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安全性和合法性。二是发挥依法协调涉法纠纷作用。近几年涉法纠纷增加,一些疑难案件久拖不决,影响了社会稳定。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建立了法治机构和信访联动机制,由法治机构负责对疑难案件进行了依法协调,办理县政府信访复查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

近年来虽然全力推进法治攸县建设,出台和施行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但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仍然存在,不习惯条条框框约束。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没有得到重视,政府和部门在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打了折扣。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政府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作用仍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法治政府的相关制度还欠完善 。

1、政府履职方面。虽然推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但是宣示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对于清单制度的落实没有有效的监督措施。2、行政执法方面。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很多领域的执法体制不顺,重复执法问题突出,不按基准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执法不作为问题比较突出。3、矛盾纠纷化解方面。部分乡镇和个别部门运用法治手段处理矛盾纠纷的制度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体制内的监督体系制约作用发挥不够,外部社会监督体系缺乏制度和程序支撑,内外监督没有形成有效合力,问责工作没有形成威慑力。突破规则、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社会风气盛行,对依法行政制度的落实产生了负面影响。公众调查显示,监督制约不到位是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主要表现有:一是有些监督制度和机制存在"一刀切"、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使之流于形式,特别是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缺乏有效监督。二是现有监督制度和体系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的机制和程序,没有形成有效监督合力。三是现有行政问责制度中的问责程序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纪检监察机关缺少线索来源,导致部分执法人员甚至领导干部违法的情况时有发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要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就应该做到:

(一)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并使其成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和表率。1、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学法的内容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和把握,更应当从法律理念、法治信仰等方面着手,力求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2、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依法行政观念解决的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问题,还停留在抽象静态阶段,依法行政的实现还需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解决行政实际问题的行为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使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实践表明,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地区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把法律的实施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1、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各部门的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特别是应当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的层级,提高基层执法的能力。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3、还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个人信息数据库,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坚持动态法律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素质。

(三)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因此,从整体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加强对政府法制队伍的整体规划和培养,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加强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减轻基层法制部门的非专业工作负担,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使政府法制机构能够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担负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作用。   

(四)推动法治政府考评体系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确定量化指标。在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建立细致可行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强化考评的严肃性并提高考评的实效性。一方面,通过提升公众评价比重,引入第三方考评机制,借助全社会力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客观公正地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评价。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考评的结果应用力度。考核结果由该第三方机构向社会公开。外在的社会压力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考验;坚持赏罚分明、奖惩并举,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的部门,要动真格、严肃追究部门一把手的责任。

                                                                                                     中共武山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