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中共武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委巡察办行政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综合股、业务股2个职能股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其他事业单位
县委巡察数据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112.7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0.01万元,增长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巡察数据信息中心人员增加2人。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12.7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0.01万元,增长5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巡察数据信息中心人员增加2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万元。
3.卫生和健康支出3.6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7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7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0.01万元,增长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巡察数据信息中心人员增加2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幅较大。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8万元,减少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1个 。其中: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巡察专项业务经费。
3.其他项目0个。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培训费情况。2023年培训费0.8万元,比2022年预算
增加0.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巡察工作业务培训增加。
(三)会议费情况。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23.48万元,比2022年增加19.28万元,增长459.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巡察数据信息中心人员增加2人,以及预算编制内容进行调整。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非税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本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16.55万元,主要为办公桌椅、复印机、台式电脑、碎纸机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无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2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
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2个项目的项目执
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3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