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纪委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武山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在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中国共产党武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系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单位下设11室1中心分别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事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0年收入预算309.43万元,比2019年240.15万元增加 69.28万元,增长28.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5.45万元,比2019年204.93万元增加100.5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监委成立后,人员编制增加,原检察院反贪局整体转隶至我单位7人,法院及乡镇调入4人,共调入11人;结转结余资金3.98万元,比2019年35.22万元减少31.2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武山县党员干部纪律和廉政教育中心项目建设,结转的项目资金已支付。
(二)全年支出
2020年支出预算309.4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69.28万元,增长28.85%。
1、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27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45万元,公用经费3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9.52万元,增长33.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转隶人员及编制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3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县委巡察办2019年未列入预算,2020年新增巡察经费预算1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305.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计划征收 0 万元。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0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2.9万元,比2019年减少1.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减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压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培训费
培训费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培训费。
(三)会议费
会议费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会议费。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57.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 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及巡察业务增加导致办公费用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本级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流动资产占6.75%,固定资产占93.25%,无形资产占0%。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1)武山县监察委员会专项业务经费项目,15万元,(2)作风建设业务经费项目,6万元,(3) 巡察业务经费项目,10万元。效果目标大于80%,预算资金到位情况,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