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纪委监委舆情报告制度
为提高网络舆情处置水平,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网络媒体报道可能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维护对外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及时搜集掌握可能引发网上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等有关信息。
二、发现舆情应第一时间向分管常委(委员)、副书记及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将舆情报送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
三、舆情发生后,应立即了解事件真相,并与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沟通,制定应对方案。
四、舆情处置过程中,应与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保持联系,及时报送事件进展情况。
五、舆情处置结束后,应形成处置报告,经分管常委(委员)、副书记及主要领导审阅后,报送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